图2 行政分区降水量分布示意图
图1 降水量年内各月分配图
一、水资源量
2021年,全省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和水资源总量均多于多年平均值。与上年相比水库蓄水量有所增加,地下水水位总体呈上升趋势。
(一)降水量
2021年,全省平均降水量933.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1355.2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38.4%,比上年多24.7%,时空分布差异较大。
年内分配 2021年,汛前1月-5月降水量为125.7毫米,占全年13.5%,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9.8%;汛期6月-9月降水量为655.4毫米,占全年70.2%,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31.6%;7月-8月主要降水期降水量为328.2毫米,占全年35.2%,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3.6%;汛后10月-12月降水量为151.9毫米,占全年16.3%,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146.5%。
(降水量年内各月分配见图1)
地区分布 按流域分析,全省12个流域三级区,降水量均大于多年平均值。比多年平均值多20%以下的流域为丰满以上,降水量为807.8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0%~30%的流域为东辽河、浑河及大辽河干流、柳河口以上,降水量分别为800.5毫米、880.9毫米、762.4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30%~40%的流域为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降水量为571.9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40%~50%的流域为太子河、沿黄渤海东部诸河、滦河山区,降水量分别为1072.8 毫米、1086.7毫米、790.7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50%以上的流域为沿渤海西部诸河、柳河口以下,降水量分别为811.6毫米、867.7毫米。
按行政区分析,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中,降水量均大于多年平均值。比多年平均值多20%以下的为抚顺市和铁岭市,降水量分别为921.7毫米和785.8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0%~30%的为沈阳市,降水量为762.0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30%~40%的为丹东市和本溪市,降水量分别为1341.1毫米和1119.9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40%~50%的为大连市、盘锦市、营口市和朝阳市,降水量分别为974.0毫米、863.3毫米、980.8毫米和692.5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50%~60%的为辽阳市、鞍山市、葫芦岛市和阜新市,降水量分别为1085.7毫米、1151.5毫米、936.0毫米和753.1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60%以上的为锦州市,降水量为933.8毫米。
(行政分区降水量分布见图2)
(二)地表水资源
地表水资源量 是指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2021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460.03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316.7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56.0%。
按流域分析,全省12个流域三级区中,地表水资源量均大于多年平均值。比多年平均值多10%以下的流域为丰满以上,地表水资源量为1.40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20%的流域为滦河山区、东辽河和柳河口以上,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95亿立方米、0.66亿立方米和31.65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0%~30%的流域为浑河及大辽河干流,地表水资源量为36.16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30%~40%的流域为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地表水资源量为1.25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40%~50%的流域为沿渤海西部诸河,地表水资源量为48.96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50%~60%的流域为太子河,地表水资源量为54.0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60%以上的流域为沿黄渤海东部诸河和柳河口以下,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31.84亿立方米和24.16亿立方米。
按行政区分析,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均大于多年平均值。比多年平均值多10%以下的为铁岭市和抚顺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9.58亿立方米和35.1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20%的为朝阳市,地表水资源量为15.5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40%~50%的为本溪市,地表水资源量为47.3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50%~60%的为丹东市和葫芦岛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22.56亿立方米和25.5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70%~80%的为沈阳市和辽阳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9.69亿立方米和16.50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80%~90%的为大连市,地表水资源量为55.86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90%~100%的为鞍山市,地表水资源量为47.0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10%~120%的为营口市和阜新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20.06亿立方米和9.6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20%以上的为锦州市和盘锦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8.91亿立方米和6.55亿立方米。
出入境入海水量 流入我省境内的河流主要有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的西辽河、东辽河、柳河、浑江、大凌河支流。2021年全省入境水量57.2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5.62亿立方米。我省出境河流包括流出到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的青龙河、老哈河、东辽河和辉发河。我省入海河流有辽河、浑河、太子河及沿海诸河等。2021年出省境及入海水量为284.9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11.46亿立方米。其中,流入其他省份水量为4.15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0.11亿立方米;入海水量为280.8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11.35亿立方米。
大型水库蓄水量 2021年,全省29座大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79.7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多8.32亿立方米。其中省属九大水库年末蓄水总量50.7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多1.84亿立方米。
(三)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资源量 是指地下饱和含水层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降水和地表水入渗对地下水的补给量。2021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150.8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37.7%。其中,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78.65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76.18亿立方米,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计算量4.02亿立方米。
地下水动态 2021年,全省平原区地下水位总体呈上升趋势,相对上年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存储量增加20.48亿立方米。地下水位上升区(上升超过0.5米)面积为24721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平均上升1.69米,占全省平原区面积的90.3%,存储量增加19.92亿立方米,主要分布于三个区域:一是辽宁中部平原,面积为23253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平均上升1.37米,存储量增加18.48亿立方米,主要分布于沈阳的法库县、康平县、辽中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鞍山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的彰武县,辽阳市,盘锦市,铁岭的昌图县、调兵山市、开原市;二是沿渤海西部诸河平原,面积为818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平均上升2.20米,存储量增加0.83亿立方米;三是沿黄渤海东部诸河平原,面积为650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平均上升1.51米,存储量增加0.61亿立方米;相对稳定区(升降在0.5米以内)面积为2586平方公里,占全省平原区面积的9.4%,存储量增加0.60亿立方米,主要分布于锦州的凌海市,铁岭的清河区、铁岭县,营口的盖州市;地下水位下降区(下降超过0.5米)面积为74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97米,占全省平原区面积的0.3%,存储量减少0.04亿立方米,主要分布于沈阳的沈阳市区、于洪区,铁岭的铁岭县。
海侵区 2021年全省海侵区面积为633.40平方公里,其中,大连市436.20平方公里,锦州市99.94平方公里,营口市63.62平方公里,葫芦岛市33.64平方公里。
(四)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 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2021年全省水资源总量511.6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53.9%。
按流域分析,12个流域三级区,水资源总量均大于多年平均值。比多年平均值多10%以下的流域为丰满以上,水资源总量为1.42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20%的流域为滦河山区和东辽河,水资源总量为1.95亿立方米和0.66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0%~30%的流域为柳河口以上、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和浑河及大辽河干流,水资源总量为50.13亿立方米、1.3亿立方米和44.5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40%~50%的流域为沿渤海西部诸河,水资源总量为53.1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50%~60%的流域为太子河,水资源总量为58.66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80%~90%的流域为沿黄渤海东部诸河,水资源总量为133.50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0%以上的流域为柳河口以下,水资源总量为38.06亿立方米。
按行政区分析,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水资源总量均大于多年平均值。比多年平均值多10%以下的为铁岭市和抚顺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26.74亿立方米和35.3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20%的为朝阳市,水资源总量为15.6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40%~50%的为本溪市、沈阳市和丹东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47.39亿立方米、35.40亿立方米和124.0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50%~60%的为葫芦岛市,水资源总量为27.6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60%~70%的为辽阳市,水资源总量为19.35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80%~90%的为大连市和鞍山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56.11亿立方米和52.1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90%~100%的为阜新市,水资源总量为15.1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00%以上的为营口市、锦州市和盘锦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20.90亿立方米、27.61亿立方米和8.04亿立方米。
(2021年辽宁省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见表1)
二、水资源利用
供水量 指各种水源为取用水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之和。2021年全省总供水量128.9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76.67亿立方米,占59.5%;地下水源供水量46.48亿立方米,占36.0%;其他水源供水量5.83亿立方米,占4.5%。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37.10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量14.98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量24.59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供水量46.07亿立方米,深层地下水供水量0.40亿立方米,微咸水供水量0.01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中,污水处理回用量5.77亿立方米,海水淡化供水量0.06亿立方米。
用水量 2021年全省总用水量128.98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18.31亿立方米,占14.2%;生产用水量101.95亿立方米,占79.0%;河道外生态环境补水量8.72亿立方米,占6.8%。居民生活用水量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13.26亿立方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5.05亿立方米。生产用水量中,第一产业用水量77.17亿立方米,其中耕地灌溉用水量67.78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量9.39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量17.26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量16.50亿立方米,建筑业用水量0.76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量7.52亿立方米。
(2021年辽宁省行政分区供用水量见表2)
耗水量 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吸附、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多种途径消耗掉,而不能回归至地表水体和地下饱和含水层的水量。2021年全省耗水量85.77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6%。其中耕地灌溉耗水量49.88亿立方米,耗水率74%;林牧渔畜耗水量8.56亿立方米,耗水率91%;工业耗水量8.07亿立方米,耗水率49%;城镇公共耗水量3.35亿立方米,耗水率40%;城镇居民生活耗水量3.45亿立方米,耗水率26%;农村居民生活耗水量4.66亿立方米,耗水率92%;生态与环境耗水量7.80亿立方米,耗水率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