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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分别是: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中印在金融领域违纪违法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2014年至2019年,王中印在明知相关私营企业存在贷款用途不合规、贸易背景虚假、财务数据造假等违规问题的情况下,向多名下级行社负责人打招呼,为上述企业违规发放贷款10.43亿元。2003年至2021年,王中印利用职务便利,在银行贷款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先后为14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4143.37万元。王中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王中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总工会原党组副书记刘伟在国资国企领域违纪违法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2008年至2010年,刘伟任东北特钢集团总经理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帮助某公司取得东北特钢集团所属企业的供应商准入资格,并陆续供应物料交易金额达2亿余元。2001年至2020年,刘伟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支付货款、物料供应等方面先后为15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3249.52万元。刘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刘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葫芦岛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一级巡视员蹇丹破坏审批环境等问题。2005年至2020年,蹇丹在阜新、葫芦岛等地担任党政机关领导期间,多次为某医院在项目审批、某公司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等方面提供帮助。2005年至2021年,蹇丹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等方面先后为19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951.6万元。蹇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蹇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