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强调,“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意在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严于律己、谨慎从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干净干事、造福百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腐败现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知敬畏,从而走上不归之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不能在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在巧言令色中迷了方向,在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在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
心存敬畏,首先要敬畏党纪党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树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纪尊严。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用党章规范约束自己的一切言行,既向高线看齐,又把底线守住,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做到对党忠诚、对党和人民负责,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心存敬畏,核心是敬畏人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群众是我们成长进步的所依所靠。只有对人民群众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才能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忠实地为人民群众办事,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恪守道德准则,严守法纪法规,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心存敬畏,关键是敬畏法纪。“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纪国法既是党员干部的行为戒尺,也是安身立命的最基本要求、最基本职责和最基本素养。我们无论身处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多想想自己的一言一行符不符合制度、程序、原则的要求,多问问自己在做决策、抓落实的过程中,有没有存在走样变形、搞变通的情况。只有始终心存敬畏,才有担负领导重任的“资格”,才能健康发展,才能为党和国家的事业不断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