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

辽宁日报 2022年02月22日

要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预防制度;要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专门力量建设;要完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在2021年12月24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政协第58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委员们围绕“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协商议政,提出了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研究落实具体措施,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落细检察司法保护

为了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关制度,织密“保护网”,最高检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针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执行不到位影响涉案未成年人就学、就业等问题,最高检牵头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办法》,将尽快发布。为落实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中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最高检还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涉有组织犯罪以及组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案件精准帮教工作指引》等司法解释文件。

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方面,最高检推动建立“一站式”办案区1622个,下一步还将制定“一站式”办案工作规范,建立与公安机关案件线索通报、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机制,性侵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举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公检法同堂培训班,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

深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主动融入家庭保护

最高检将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完善家庭监护等方面工作。各地检察机关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和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推出了一批典型案例。制发“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督促家长履行管教义务的有益探索。在2021年发出19328份“督促监护令”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将重点推进“督促监护令”制度落地见效,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据介绍,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监护权检察监督力度,对于不合适继续担任监护人的,通过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会同民政等部门做好生活安置、救助保护等工作;发现有关单位未尽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看护等保护职责的,检察机关将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主动融入学校保护

为了督促完善学校保护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单独或联合教育等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实地督导等方式,持续抓好关于防治校园性侵的“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检察机关将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较多地区、城乡接合部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以及发生过性侵案件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力度,推动解决男性担任女生宿舍管理员等突出问题,促推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欺凌治理工作。

在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法治教育进程方面,各地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据统计,目前全国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最高检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法治精品网课评选活动,联合教育部、司法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沉浸式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并编辑出版相关书籍。在充分发挥专门学校作用、完善教育矫治功能等方面,检察机关将继续推进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机制,依托“检校共管”,打通符合条件学生的入学渠道,积极履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凝聚各方力量,主动融入社会保护

构建安全的社会空间,对未成年人保护至关重要。在充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方面,检察机关将运用多种形式提高强制报告制度社会知晓度,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否报告”每案必查制度,加强对强制报告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监督。

在落实入职查询制度方面,最高检将配合民政部制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积极推动建立覆盖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信息库,将查询范围扩大到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工作人员,并强化对相关行业落实情况的监督。

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