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立立
如果将《北风南枝》称为“记忆之书”,大约没有人会反对。书名来自一句古诗“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大意是说,远行的君子就算到了极北的苦寒之地,仍然不忘南方的家乡,于是索性倚靠在朝南的枝条上,日日向着故乡的方向。刘一秀正是如此。他生于皖南乡间,成年后留在北方。
但不管走到哪里、看过什么,他仍然是当初那个沐浴着乡间阳光的质朴少年,一如既往地述说着过去的事。可以肯定的是,往事从来没有让刘一秀失望。相反,多年以后,只要想起儿时在家乡度过的日日夜夜,想起成长路上见过的人和事,那些记忆里的苦痛,都渐渐演变成某种难得的财富,陪伴他走过人生的每个阶段:从物质匮乏的年少时光,到意气风发的青年时代,直到疲惫不堪的中年。
而谈到故乡,少不了的是餐桌上的佳肴。刘一秀也不例外。他描述四季的风物,更难忘家乡的土菜。但他很清楚,再好的语言也无法描述它的美味,一切只能交给口唇和舌头来表达。他还记得刚从山上挖来的竹笋,带着难以想象的清甜,如果不马上煮熟,以凉水浸透,就会“自动长老,变得硬不可嚼”;而炒花生米呢,就像与人相处,多一分太焦,少一分不熟,只有半生熟才恰到好处。
不过,作为一名地地道道的文人,最令他难忘的还是他的求学经历。在《逃学》中,刘一秀这样描述初夏时节的乡村风貌:“白絮的朵云,很低,也不动,在湛蓝的湖水映托下,愈发虚幻,不知哪个在天哪个在水。”如此美景,对于彼时年仅六七岁的他,自然是难得的。只是,年幼的他又如何能够静下心来读书写字?于是,就有了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逃学。可等他回到村里,发现四周空空如也,竟有了一点与年龄不相符的失落,“第一次深切地感觉到学校的充实与美好”。
是的,学习生涯的确是充实而美好的。哪怕为了保证长时间的学习,他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彼时,村里的小学没有足够的课桌板凳,学生必须自带装备。而他的家里总是找不到合适的课桌,直到父亲将八仙桌搬到了课堂上,他才有了傲视群雄的机会;初次学习几何的时候,他几乎陷入了崩溃的边缘,来自乡村的他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那么细的两条交叉小直线,构成的角,与树杈所显示的度数,怎么会是一般大”;两次参加高考的经历,怎么说也让人难以消受,但倔强的他还是顺利地考完全程,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诸如此类的回忆,就像是发自内心的自白,构成了刘一秀的“追忆似水年华”。这样的似水流年必定是“曲折”的。但透过全书,我们似乎很难看到他的不满。显然,如今的他已经能够自如地与过去握手言和。于是,回忆过去,就像在浏览一幅年代感十足的长卷。他内心的坦然与安宁,早已脱离了字符的约束,就像潺潺不绝的泉线,“哗哗地欢快地毫无阻挡地流淌着”,而不带有一丝人工的雕琢。
在美食与求学之外,刘一秀更难忘一路之上陪伴过他的那些人。他还记得在书展上偶遇的一对老夫妻,他们对书的热情,就连长年与书为伍的他都自愧不如;大学时,某个从未谋面的同县高中同学独自来找他,却偏偏被引到了女生宿舍。如今,他和他们一样都老了,都有了各自的归宿。但哪怕只是匆匆一面、一笑而过,也能在他的内心激起涟漪,提醒他生命中曾经有过的美好瞬间。
如此点点滴滴,看起来似乎很散碎,却带着浓烈的情感。多年以后,当刘一秀看遍了世间的风景,尝尽了人情的冷暖,回过头来看当年,就自然而然地心生怜惜。毕竟,往事并不如烟,如烟的只是我们渐渐老去、僵化的内心。从这个角度来看,刘一秀还很年轻,还保留着最初的柔软。他就像一个单纯的孩子,自由地奔跑在记忆的原野上,最终抵达人生的至美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