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克难办人民满意教育

——凌源市教育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辽宁日报 2022年02月08日

核心提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近年来,凌源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凌源市教育局在凌源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以孜孜不倦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姿态、行之有效的举措,谱写了凌源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育有德之人,需有德之师。

近年来,凌源市教育局党组坚持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作为新时代加强“两支队伍”(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与基本标准,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

凌源市教育局注重青年干部培养,制定了《凌源市教育系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范干部的管理和使用。2021年,通过校内推荐、专家评选、组织考核等严密的选拔程序,确定了教育系统98名青年后备干部为教育发展的储备人才,同时,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培训工作;注重教师队伍结构调整,及时补充青年教师,逐步形成了老中青结合,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教师队伍;注重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收入保障、职称评定等向农村教师倾斜政策,完成义务教育教师班主任费、农村补贴、乡村教师差异化补助等费用发放工作;注重提升教师业务素养,认真开展新任领导干部、新上岗教师培训工作。

办学条件极大改善

重投入力度,补教育短板。

凌源市以实现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大力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改薄”工程、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程。

“十三五”期间,教育系统建设项目144个,总投资额5.86亿元,总占地面积26.7万平方米;购置教育技术装备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实现“三通两平台”信息化建设全覆盖;乡镇中心幼儿园实现全覆盖,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凌源中学喜迁新址。近两年来,凌河小学扩建项目、第四幼儿园、第四初中教学楼等主体工程已完工,第三幼儿园开工建设,八间房小学、松岭子中心小学等校舍新建,使学校布局显著优化。西五官小学、第三初中、小城子中学等新建运动场地,使校园环境更加优美;完成了188项“厕所革命”工程和34项小火炉改造工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得到有效治理,新增学位300多个。

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2016年,凌源在朝阳市范围内率先通过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验收。坚持走集团化发展的办学模式,加大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倾斜力度,缩短了县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发展差距。

通过教育局上下共同努力,打造出一批比较有影响力的名校和先进典型:实验小学的“本根教育”成果入选全国第四届公益博览会;朝阳街小学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德育教育先进典型、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凌河小学获得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辽宁省美育优秀教研团队称号;第二初中获得国家美育特色校、辽宁省“最美校园”“辽宁省文明校园”称号;第四初中的幸福教育荣获全国幸福教育学校共同体“三星级幸福教育学校”称号;三十家子中学和城关中心小学被评为辽宁省中小学图书馆示范校;三十家子中学和小城子中心小学被评为“2020年辽宁省青少年人工智能活动特色单位”。第二高中荣获全国无人机大赛“国防科技教育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奖”和中国天文学会“第四届万维望远镜宇宙漫游制作大赛先进单位奖”……

近年来,凌源市高考成绩更是硕果累累,自2016年以来,每年均有考生被清华、北大等高校录取,凌源中学、凌源实验中学、凌源第二高级中学均被授予“清华大学生源中学”荣誉称号。

教育保障持续增强

啃下“硬骨头”,展现新形象。

凌源市克服重重困难,完成全市所有学校消除55人以上大班额任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如期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模式,确保了学生营养餐安全,现惠及学生约6万名。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全市贫困家庭学生零负担入学,无一人因贫困辍学;持续为考入高等院校大学生提供无息助学贷款。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局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校、校领导包教师、教师包学生,落实层层包保措施;各校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充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258场,教职工全员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率超过99%,加强返凌师生及家属排查,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错时错峰要求,保证了校园零感染。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进行常态化及重点检查,确保了教育系统大局平安稳定。

经过不断努力,凌源教育工作获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凌源市教育局先后荣获凌源市先进集体、信访工作红旗单位、党风建设工作优胜单位,朝阳市优秀党组织、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先进县区、辽宁省关工委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工作推荐学习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李迎春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