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辽宁日报 2022年01月29日

(上接第五版)

提升严肃财经纪律观念。依法接受人大预算监督。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认真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健全规范财政管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地方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与审计部门、财政部辽宁监管局等的密切配合,强化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协同合作,发挥监管合力。

三、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科学谋划财政改革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2022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预算编制要求,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着力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快支出进度,严肃财经纪律。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俭办一切事业;强化预算审核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气象提供有力财政支持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围绕上述要求,2022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突出“稳字当头”,合理安排收入预算。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四是注重提升效能,严肃财经纪律。

(二)2022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6亿元,增长4%左右;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521.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96.6亿元、调入资金419.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982.5亿元,收入总量为7686.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财政支出123.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56.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06.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4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6.9亿元),增长11.3%;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341.3亿元、市财政上解省财政收入543.2亿元、调入资金8.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3.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827.5亿元,收入总量为4069.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财政支出93.8亿元、省对下转移性支出1797.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799.7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1357.7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40.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8%。

省本级主要支出事项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00.2亿元,教育支出136.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3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9.3亿元,农林水支出28.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1.7亿元,金融支出18.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7.8亿元。

省对下转移性支出1797.7亿元,其中:一是返还性支出185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463.1亿元,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408.3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69.7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3.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82.6亿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40.6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90.8亿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9.6亿元,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5.4亿元、农林水支出39.7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7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0.2亿元,增长14.8%。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0.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6%。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2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8亿元),下降22.3%。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24.6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8.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4.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7亿元,增长16.4%。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7.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3.5%。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亿元,下降10.5%。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0.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1.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76.9亿元,增长12.4%。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34.6亿元,增长8.6%。本年收支结余42.3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05.8亿元,增长16.5%。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3130.4亿元,增长10.4%。本年收支缺口24.6亿元,主要通过动用上年滚存结余解决。

(三)2022年财政政策重点支持方向。

1.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财政支持方式,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发挥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和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构建良好创新生态。助力升级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激发创新人才活力。支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重点用于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工业数字化改造和发展数字产业化项目,助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支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支持培育市场主体。落实好更大力度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稳定社会预期,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稳投资促消费。坚持项目为王,安排省级基建投资,并全力争取债券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管网等方面项目建设。增加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快谋划推进富有时代感的高质量项目群建设。积极推动提振餐饮住宿、医疗健康、文旅体育、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鼓励培育特色步行街等消费新热点新场景,深入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促进消费扩容提效。支持更高水平推进对外开放。支持服务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外贸结构优化升级;支持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激励机制,鼓励提升外资规模和质量。支持自贸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畅通海陆大通道,推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2.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形成各展所长、协同共进的发展局面。支持沈阳加快“一枢纽四中心”建设,创新城市更新模式,带动沈阳都市圈加快建成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东北振兴发展重要增长极。支持推动以大连为龙头的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和临港经济,建成“两先区一高地”。支持建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推进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发展,打造辽宁开放合作的西门户和新增长极。加大对辽东绿色经济区的生态补偿力度,支持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区。支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新增设立省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域财源工程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培育壮大主导产业,补齐县域经济短板,激发县域发展活力。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支持较为困难的资源型地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以及重点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开展综合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3.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资金投入总体稳定,重点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落实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等政策。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继续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和实施黑土地保护,落实好惠农补贴、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政策,推动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优化农业结构。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助力建设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维修改造“四好农村路”,落实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奖补政策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支持深入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4.支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支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重点领域和“两高”项目开展节能升级改造,支持通过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和生物质、沼气、垃圾焚烧发电等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推广发展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财政支持污染防治保障机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散煤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等方面投入力度,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河道退耕(林)还河封育、水土保持、矿山环境修复和河湖治理,支持创建辽河国家公园,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5.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资金需要,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统筹用好省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帮助6万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支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落实分配激励政策,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拟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政策,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功能改善提升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推动建立完善租购并举制度。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持续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有序推进“双减”工作。加大对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的支持力度。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支持省部共建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增加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提高高校生均经费水平。支持实施健康辽宁行动。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增安排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补助。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切实保障居民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和抗疫人员补助政策等资金需求。支持提升文化软实力。支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讲好辽宁故事,传播好辽宁声音,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及利用,支持体育健儿在国内外赛场取得好成绩。推进平安辽宁建设。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支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做好重大安保维稳经费保障工作。支持做好国防动员、边海防、人防建设工作,助力强边固防。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及防范。

6.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安排省应急专项资金,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把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完善财力保障、预算审查、动态监控、库款调度、应急处置、激励约束六项机制。省财政在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的同时,对县级财政“三保”预算安排情况开展审核,压实市县责任,确保足额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有效发挥“专人专区”日常联络调度网络作用,实时监控县区“三保”执行情况,实施库款点对点精准调度,做好应急处置,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积极防控债务风险。坚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不动摇,强化债务闭环管理,完善“银政企”对接平台,足额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妥善处置和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肃查处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和虚假化债问题。加强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促进形成市场化、法制化融资约束机制。保障养老金按时支付。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对接工作,大力争取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支持,切实扛起地方应承担的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省市分担机制,严格基金收支管理,科学筹集调度资金,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有序推进金融改革化险。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和中央专项借款,认真落实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财税政策,助力稳妥推进农信机构改革和城商行改革。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财会监督,规范和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处置清收不良资产。认真履行省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谋划筹集改革化险资金,支持省金控集团、辽沈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健康运行。

四、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改革与预算管理工作

202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上述重点支持方向,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着力提升“两种能力”,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严肃纪律,全面提升精算、精管、精准、精细水平,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三是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四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五是发挥多种监督方式协同效应。

各位代表,完成好2022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勠力同心,锐意进取,为建设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