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上,处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刻,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取得更多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切实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上。
转变监管观念,构建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辽宁振兴发展,必须解决好营商环境、发展生态问题。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全员参与、久久为功,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同时,要认真研究市场主体的特性和行为规律,统筹把握监管执法的“时度效”,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压实各方责任,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要立足辽宁实际,明确规则、划出底线,设置好“红绿灯”,抓好重大制度政策落实落地。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打击各种妨碍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聚焦市场主体共性关切,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构建跨区域统一市场准入服务体系。用“放管服”的改革思维,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充分发挥价格监测监管在市场运行中的“晴雨表”作用,密切关注重点时段重点商品价格波动,发现问题及时出手进行干预和调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违法违规和挑战道德底线的行为,要集中力量查办,坚决把害群之马逐出市场。从根本上实现市场监管整体智治,力争将数字监管打造成“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领域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在供给侧,统筹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市场主体培育、结构调整、提升质量、降低成本、消费升级等方面工作。在需求侧,统筹推进保护权益促进消费、营造环境招商引资促进投资、服务内外贸易等方面工作。
要做好制度建设和创新,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结合区域经济布局,把企业需求作为制度创新的源泉,优化市场监管制度供给。以更大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经济行稳致远。为招商引资优化准入环境,提供便利条件,助力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围绕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从质量提升、创新驱动等方面找准定位,大力培育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推进“老原新”工作。实施精准质量提升,扩大高质量供给。聚焦“成本竞争力强”要求,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做好服务民生领域工作,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激发消费热情。
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要正确处理好政治和业务、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监管和服务、治标和治本五方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