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动乡村振兴

辽宁日报 2022年01月13日

高越风 孙来斌

核心

提示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必须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本质要求

马克思主义人民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的内涵、地位、作用以及马克思主义政党如何对待人民等一系列问题的基本看法、基本观点,而人民主体思想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在一百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党坚持团结带领人民,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团结带领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赢得了人民广泛支持和拥护,夺取了中国革命胜利。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现了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充分证明:“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激励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对人民群众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至关重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活动中,作为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主体的广大农民,是农村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和农村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广大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后,中央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推进和落实这一战略。2018年,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随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21年2月国家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 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从宏观角度来看,乡村振兴的顶层制度设计已经基本形成,工作重点已转向具体实施层面。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我们要在取得全国范围内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基础上,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在脱贫攻坚阶段,农村的发展、全面小康的实现要靠广大农民群众、要靠千千万万“老乡”。同样道理,振兴不振兴,关键看乡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也要靠广大农民群众、要靠千千万万乡亲。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应坚持精准发力、综合施策

精准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胜法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应坚持精准发力、综合施策。

一是要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内生动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必须要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其精神世界在脱贫攻坚中得到充实和升华,发生了从内而外的深刻改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地区农民群众的自主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应该说,这种现象在当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要增强对农民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感情沟通,积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实施乡村振兴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采取多种措施让农民看到实效,使农民切实感受到自己是乡村振兴的建设者和受益者,从而激发农民的主人翁意识。

二是要实现“富口袋”与“富脑袋”的统一,注重提升广大农民的精气神。农业现代化归根到底取决于农民的现代化,取决于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必须要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已证明,农民群众中蕴藏着丰富的智慧和无穷的创造力。长期以来,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我国农民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脱贫致富不仅要注意富口袋,更要注意富脑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要注意“富脑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很重要,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辩证法的观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农业职业教育,繁荣农村文化,全面提升农民素质,增强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尤其是要重视农村地区基础教育,培养乡村振兴生力军。

三是要拓宽农民发展致富渠道。如何把离乡的农民吸引回来?这不仅靠乡愁,还要靠产业。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考察时指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坚持精准发力,立足特色资源,关注市场需求,发展优势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多更好惠及农村农民。”这一重要论述,为新发展阶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府应当完善扶持政策,加强指导服务,支持农民、返乡等人员在乡村创业创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同时,种田务农、外出务工、发展新业态要一起抓,多措并举拓宽增收渠道,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生活稳、能发展、可致富。

四是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统一,形成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形成主导、正确引导。《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发挥全面领导作用。国家要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使用、管理机制,大力建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依法完善乡村资产抵押担保权能,改进、加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地质环境与生态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