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制定并印发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

部署八项重点监督行动向破坏营商环境者“亮剑”

辽宁日报 2022年01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日前,《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制定并印发,部署八项重点监督行动,向破坏营商环境者“亮剑”。

监督行动按照“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目标要求,以净化政治生态为根本,以强化政治监督为抓手,以惩治阻碍辽宁振兴发展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为常态,一年攻坚突破,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监督治理效能。

监督行动将聚焦信用环境、司法环境、执法环境、审批环境、监管环境、中介环境、经营环境、服务环境等八大领域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其中,将“不讲诚信、不守承诺问题”放在第一条,着重强调,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依法执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依法清偿违约拖欠的各类账款;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法市场主体骗取资金、逃废债务等行为。此外,整治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督促各级司法机关及时公正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整治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超标的查封财产、谋利性执行款物,严肃查处枉法裁判、违法办案、滥用刑事手段非法介入民事纠纷等行为。

监督行动还聚焦整治选择执法、徇私枉法问题,督促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规范履行职权。整治审批任性、设租寻租问题,整治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明放暗控、放责留权、不该放乱放,审批流程过多过繁、互为前置、互相证明、审批回流等问题。整治监管不当、干扰掣肘问题,整治多头监管、恣意裁量、以罚代管、一事多罚,严肃追究放任不管、纵容违法和以管谋私、“猫鼠一窝”等问题。(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