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021年12月31日电 (记者田晓航) 记者2021年12月31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近日,国家中医药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批复同意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7个省份首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据了解,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建设主体,主要任务包括健全符合中医药规律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形成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健全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中西医协作的医疗服务模式等10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