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崔治报道 从“面对面”变为“屏对屏”,锦州市建设仲裁庭远程庭审平台。目前,系统平台完全具备远程庭审功能,在仲裁庭的组织下,各方当事人通过PC端、手机客户端可以完成远程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和辩论等审理环节,最终形成电子笔录存档,极大提升了庭审的效率。
锦州仲裁庭远程庭审平台打破了时间和空间因素对庭审活动的限制,通过简单操作,即可完成在线开庭审理。开庭前,案件当事人需扫描“庭审码”进入庭审,系统中的人证识别软件与公安系统联网,最大限度地解决了线上当事人身份甄别及安全问题;庭审中,在仲裁庭的组织下,完成远程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和辩论等审理环节,可运用语音自动识别功能,形成电子笔录;庭审结束后,仲裁委根据当事人陈述,制作上传笔录,当事人可在线校对笔录,经确认无误后电子签署笔录。
系统平台的使用,方便了外省市人员参加案件线上审理,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奔波的次数,节省了仲裁参与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