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我省长期坚持抓好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压采地下水行动。省人大对此项工作十分关注,已连续几年开展跟踪监督。今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省人大农委组成调研组,对《辽宁省压采地下水实施方案(2020-2021年)》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该方案共涉及沈阳、锦州、营口、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7个市。调研组召开两次省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深入锦州、朝阳两市,实地检查省重点输供水工程配套净水厂、地下泵站、地下水源封井现场,随机抽查供水和用水单位,并听取汇报。方案涉及的其他5市上报了自查报告。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2020年全省压采任务已全部完成,2021年完成率85.2%。地下水用水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水位稳步提升。调研组对我省压采地下水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过量开采地下水,会造成超采区范围内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并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我省是北方地区严重缺水省份之一,压采地下水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强资金保障,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效果评估,将压采地下水工作作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
调研组指出,未完成压采任务的各级政府要多措并举,广辟融资渠道,筹集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资金,可采取政府投入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项目支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做好资金管理与项目开展、项目管理与工作推动的有效衔接。
调研组指出,要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未按照批准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用地下水、未按规定封闭或转为备用地下水取水工程、拒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等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落实地下水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作执法能力,规范取用地下水行为秩序,防止地下水生态环境破坏。
调研组指出,为客观真实评价全省地下水压采效果,科学指导地下水管理工作,省政府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我省地下水压采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评估报告应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同时,以满足水资源管理需求为目的,以提高监测计量覆盖面、提升监测计量数据质量、加强监测计量成果应用为重点,依法依规建立行之有效的监测计量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