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救助”让失明者重见光明

辽宁日报 2021年12月09日

本报讯 记者蔡晓华报道 “我的眼睛又能看见东西了,真是太高兴了!”作为惠民项目的受益者,家住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金山村89岁的低保户姜玉英术后得以重见光明。今年年初,丹东市民政局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光明救助”“阳光救助”等惠民项目,帮助困难群众解除病痛。截至目前,已为全市2750多人进行免费检查,为困难家庭减免医疗费24万元,216名困难群众得以重见光明。

为使“光明救助”和“阳光救助”惠民项目有序开展,丹东市民政局成立领导小组,合作医疗机构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医疗救治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并完善风险防控与化解预案。各县区积极协助合作医疗机构进行人员组织,提供检查场所,确保救助活动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结合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身体条件等情况,丹东市民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上门服务。同时,协调县区民政部门主动与合作医疗机构对接,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安排乡镇(街道)有条不紊地组织困难群体参加救治前的相关检查。目前,全市48个乡镇(街道)组织困难群众参加了医疗救治检查,通过合作医疗机构精心医治,使216人重见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