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辽宁日报 2021年12月08日

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省人大常委会以推进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为着力点,连续五年开展针对营商环境状况的监督活动,推进了我省营商环境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优化。

从报告及反映情况看,此次检查工作组织有序、方法科学、内容丰富,特别是围绕市场主体开展了大量工作,广泛了解了市场主体对于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了检查实效性。检查报告内容全面扎实,既肯定了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可喜成绩,也指出了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建议。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吸纳报告所提建议,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深入推动两部条例的贯彻落实,推进全省营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是要旗帜鲜明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营商环境的优劣是一个比较概念,只要有地区比我们的环境更优越,我省在吸引、涵养经济发展资源方面就处于比较劣势,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应该成为我省持续努力奋斗的目标。

二是要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严厉管控政府失信行为,增强政府的守约、履约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重塑地方政府信用形象。

四是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树立正面典型,为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要将营商环境作为辽宁发展环境的一部分,以全局的眼光通盘考虑,通过发展环境的整体改善促进辽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