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辽宁日报 2021年12月07日

(上接第六版)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培养好“三支队伍”。要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让他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宗教知识,不断提升导的能力。要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发挥好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要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坚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风优良、善于创新的宗教学研究队伍,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

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开创党的宗教工作新局面,更好组织和引导信教群众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我们就一定能在新征程上创造新的时代辉煌、铸就新的历史伟业。

(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