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辽宁日报 2021年12月06日

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两个报告表示赞成,对省人大财经委的调研报告给予肯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较为全面的报告了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和资产管理的成效,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结合审议国资管理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今年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尚属首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加以完善。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等工作,摸清自然资源和国有自然资源家底。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掌握自然资源种类、总量、结构、分布、质量等信息。探索建立权威、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标准或规范,做实价值量核算,报出“明白账”。二是要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工作。制定自然资源立法规划,适时开展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立法修法工作,加快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等方面立法进程,构建完善的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同时,结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有关调研情况,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建议要积极推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因企施策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深化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盘活存量国有资本,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本流失。同时,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