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辽宁日报 2021年12月04日

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认真部署,实行清单管理,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在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较大,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同意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审计查出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未整改完成问题的整改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到位,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大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推动相关问题按时整改到位。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强化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和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加快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对下达到基层的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要及时跟踪推进,督促尽早落实至项目单位,保证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对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的项目要及时进行科学调整,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浪费。进一步完善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相关管理办法和项目指南,明确资金支持方向、适用范围、分配方式等要素,需要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要提出明确要求,并及时督促落实,为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提供制度保障。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分类研究制定有效的解决办法。加大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