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企业带动拓宽农民致富渠道

辽宁日报 2021年12月01日

本报讯 近日,经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审定和媒体公示,营口供销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营口瑞丰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营口供销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位于盖州市,2011年7月成立,致力于水果产品标准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建立了“市场+基地+农户”的果品生产销售全产业链条。2020年,企业创收2亿元,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组织开发,农村合作社联合带动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订单化发展格局。

营口瑞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石桥市高坎镇,以各种饲料为主导产品,产能100万吨,是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公司以辽宁地区为主要销售市场,同时辐射山东、河北、吉林、黑龙江等地,直接带动周边及省内外的养殖户8000多户。几年来,共为当地1300多户淡水鱼、肉鸡养殖户担保贷款达5亿元,有效调动了农民立足家乡搞养殖的积极性。

近年来,营口市扎实抓好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为龙头企业在经营活动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同时,积极发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作用和优势,以标准、品牌和资本为“集结号”,聚集乡村产业要素,带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共同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有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省级龙头企业15家,市级龙头企业44家。

张宝全 本报记者 佟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