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不断提升全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2021年辽宁省“放心肉菜超市”和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单位创建考核验收工作。经食品经营单位自愿申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初选申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调各地业务骨干组成8个组,进行考核验收,确定全省34家单位达到“2021年度辽宁省放心肉菜超市”标准,13条街(区)达到“2021年度辽宁省餐饮质量安全放心街(区)”标准,280家单位达到“2021年度辽宁省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店(食堂)”标准。现将2021年度辽宁省食品质量安全放心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对考核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11月22日至11月30日
联系电话:96315-1-2918 联系邮箱:3104210978@qq.com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