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辽宁日报 2021年11月16日

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郑功成在《光明日报》撰文认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全体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和比重则是稳健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基本思路,首要是考虑加快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即从现在起到2035年,让中等收入群体从目前的4亿人左右增长到8亿人左右,占总人口之比从30%左右提高到60%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创造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有日益丰厚的物质财富积累;二是有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前者要求必须继续做大财富蛋糕,在坚持有质量有效益发展的前提下保持国民经济稳步增长,为居民收入增长和人民群众生活改善打下更为雄厚的物质基础;后者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分好财富蛋糕,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尽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与比重快速扩大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在此基础上,确立提低、稳中、调高三管齐下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基本思路。其中,提低是关键,只有尽快通过多种有效举措促使低收入者越来越多地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才能实现扩中目标;稳中是基础,只有消除中等收入者的脆弱性,确保其不因住房、疾病及其他意外事件轻易掉入低收入群体,才能快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调高是合理调节部分群体的高收入,同时激励先富者通过慈善公益等途径实现自愿共享。

具体的举措主要包括: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变革促使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创造更多中高收入就业岗位,进而促使“白领”与高级“蓝领”队伍不断壮大,以此奠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经济基础、就业基础与收入增长基础;尽快扭转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持续下滑的势头并使之逐步提升到60%左右,确保勤劳者能够致富,确保创造性劳动与复杂劳动能够获得应有的收益回报,同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包括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开征房屋空置税与超额资本利得税及奢侈品消费税等,鼓励高收入群体通过第三次分配回报社会,抑制投机性收入,坚决打击非法收入,促使社会分配更加公正合理;坚持责任合理分担和群体互助共济,持续不断壮大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切实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力度,在深化改革的条件下尽快促使法定养老、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制度走向优化并定型,真正构建起责任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多层次保障体系,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促进城乡居民的资产或财产积累,尽快打破一些领域的垄断局面,畅通居民个人投资渠道,进一步强化私人财产保护,让中等收入者有恒产,让有恒产者有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