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临时救助有了操作规程

辽宁日报 2021年11月04日

本报讯 11月3日,记者获悉,即将于12月1日施行的《盘锦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全面规范了临时救助申请、评估、审核确认程序,进一步提升基层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操作规程明确,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人员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实行依申请受理。除户籍人员外,非盘锦市户籍人员,当遭遇急难型临时困难的,也可直接向急难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为保证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并及时予以补充。

盘锦市在民生改善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和探索,不断改进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会困难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难题。年初以来,全市累计向2000多个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帮助这些家庭渡过难关,累计支出资金323万元。

黄世盛 本报记者 刘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