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敏娜报道 10月28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总体部署和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工作安排,我省在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同时,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此次接种对象涵盖我省3至11岁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力争实现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加快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为3至11岁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中生北京公司新冠病毒疫苗、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免疫程序为接种两剂次,两剂次间隔3周至8周。各地常规免疫接种单位、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单位均可开展接种。3至11岁人群应在监护人陪同下进行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