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对“挂案”清理过程中反映出的相关单位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及时督促整改。
消除“挂案”存量的同时,省检察院还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杜绝再次出现“挂案”现象。
省检察院一方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此次清理工作中形成的涉民企犯罪案件定期通报、台账对照制度常态化固定下来,及时发现办案时间异常案件,防止产生新的“挂案”;另一方面,自觉推进涉企业合规管理,通过加强监管,积极引导涉案民营企业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有效预防犯罪行为再次发生。此外,在办案过程中灵活运用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通知撤销案件书等检察监督方式,并加大违法办案追责力度。
“‘挂案’不仅会影响企业的融资、经营,甚至对民营企业家个人生活造成巨大困扰。检察机关开展‘挂案’清理工作,就是要帮助涉案民营企业甩掉包袱,恢复其将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心。我们将会同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制定长效监督机制,以实际行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