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清河区 村村都有乡村振兴工作队

辽宁日报 2021年10月14日

铁岭市清河区委宣传部组建“送学小分队”,定期到老党员家中开展送学活动。

本报记者 王云峰 文并摄

最近一段时间,铁岭市清河区41个行政村到处活跃着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的身影,他们在农村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担当作为。聂家满族乡东老谷峪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安雷,到村里帮助村党组织完善党建工作台账;区委宣传部组建“送学小分队”,定期到老党员家中开展送学活动;区审计局组建“红色宣讲团”,定期入村为党员宣讲党史知识……

在省委统一组织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之际,清河区委结合本地实际,全覆盖式为各村组建乡村振兴工作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在省、市23名选派干部到全区23个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情况下,清河区为何还要组建乡村振兴工作队?清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家军向记者解释,近几年来,清河区的整体发展速度较快,区域综合实力也不断提升。但从村一级来看,全区41个行政村中,集体存款在100万元以上村数仅为2个,大部分村集体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应该说,现阶段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实现乡村振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张家军坦言。

今年9月初,清河区以区直包村单位为主体,全覆盖式为41个行政村分别组建乡村振兴工作队,因村制宜精心选派各具专业特长的125名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助力村屯发展。每支乡村振兴工作队至少由3人组成,工作队队长由区直包村单位的1名实职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担任;队员优先从党员中选派,并指派一名常态化联络员,方便包扶村与工作队之间的工作联系。乡村振兴工作队对所包扶村的服务期限为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工作队实地指导和帮助所包扶村开展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发展难题。区直包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入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提供必要支持保障。

清河区委还把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工作纳入到实绩考核体系,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半年,由区委组织部、区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及区乡村振兴局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工作队进行一次考核,并以适当方式深入听取村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全面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区直包村单位实绩考核和选派人员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区委组织部定期牵头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队成员原则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级以上培训。

“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在派驻期间与派驻单位不脱钩,与所派驻村为帮扶关系,协助配合村‘两委’班子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特别是面对矛盾问题不回避、不退缩,主动担当作为。”张家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