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关艳玲
医疗、养老、康复、照护、老年文娱……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可一站式获得这些服务。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盘锦市还因地制宜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目标,深入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着力打造养老品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民政厅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全省2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引领带动全省各地探索创制,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以改革试点推动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省民政厅推进2021年第二批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和部署了建设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等重点任务。经过各地申报、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我省确定公布19个县(市、区)承担20个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综合体)建设任务。制定试点资金分配方案,完成下拨省补助资金2250万元。
持续推动养老机构发展,省民政厅下拨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省补助资金、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省补助资金6519.9万元,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发展养老服务业;下拨资金1400万元,补助各地维修改造56个农村敬老院,持续改善供养服务条件。织密困难老年人保障网,省民政厅报请省政府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补助标准;补助各地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专项资金585.7万元,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此外,省民政厅还开展了“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督导各地持续关注老年人福利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内容,面对面宣传老年人福利保障政策,现场解疑释惑,提高困难群众特别是困难老年人对政策的知晓度;按月调度开通老年人津补贴申领亲友代办和线下办理功能、开展养老服务非法集资宣传预警等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老年人津补贴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