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获批筹建2家国家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辽宁日报 2021年09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全国共50家示范区获批筹建,我省2家入选,分别是新农寒富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是以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主,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产品对周边相关产业生产能起到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期为3年。获批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将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检测、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我省将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原则,创新工作方式,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在夯实保护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宣传和加强合作共赢等方面集中资源予以重点专项支持。省知识产权局将加强政策引导、业务指导、资金人才支持和跟踪管理,做好区域内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作。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按程序探索推进本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