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进入评审评价阶段

辽宁日报 2021年09月07日

(上接第一版)省委改革办坚持把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省(中)直各部门和各市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谋划、周密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截至6月30日,共收到申报成果321项。其中,14个市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报送157项,53家省直单位报送110项,13家中直单位报送28项,15家高校报送24项,2家社会组织报送2项。

为确保评价奖励工作公平公正,我省以制度明确了评价奖励范围和奖项设置、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奖励办法和工作要求,以及成果申报推荐范围、时限、数量和方式。同时建立专班化、清单化工作机制,组建了工作专班,设立成果申报、评审组织、工作推进、新闻宣传、服务保障5个工作组,制定工作清单,建立了日沟通、周调度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我省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智库和院校合作,组建评审专家库和评审委员会,完善细化了评价标准和流程,搭建了第三方网络评价系统,截至目前,系统调试工作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