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 奖励工作进入评审评价阶段

到申报截止日期共收到申报成果321项
辽宁日报 2021年09月07日

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9月6日,省委改革办召开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会议,通报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进工作。由省直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评审组,已完成对各市及高校申报成果集中封闭评价,这标志我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进入评审评价阶段。

根据我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方案,评审评价工作分为初审、初评、复评三个阶段。初审排序意见形成后,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网络评价系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小组,依据评价标准,通过网络评价系统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复评阶段将经过群众满意度评价、专家评价、成果主创人现场答辩等多个环节,最终产生一、二、三等奖。

开展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评价奖励,发现、选树制度创新典型,激励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在全省树立以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

今年是我省首次对制度性创新成果开展评价奖励,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今年1月,省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并印发了《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评价奖励工作办公室组成部门和职责分工。(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