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关艳玲
农产品展卖、义诊、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环保宣传、普法宣传……9月5日,一场别具特色的“慈善大集”在沈阳市浑南区开市,38家慈善机构现场举行丰富多彩的公益慈善活动,吸引居民踊跃参与,拉开了辽宁省暨沈阳市第六个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的序幕。
善行善举,彰显辽宁温度。近年来,我省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作为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抓手,逐步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有效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我省用善行义举筑起“爱的桥梁”,以守望相助唱响“爱的奉献”,在扶贫济困中彰显为民情怀,有效助力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擦亮了大爱辽宁的闪亮名片,汇聚向上向善力量。
政策护航 打开发展新局面
贯彻《慈善法》相关规定,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我省2017年修订颁布了《辽宁省志愿服务条例》;2018年颁布实施了《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地方性法规。
省政府专门出台实施意见,就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落实和完善慈善税收优惠政策、为全社会开展慈善活动创造便利条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省积极推进实施意见落实,省民政厅先后制定、修订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操作规程、省级社会组织申请慈善组织认定程序、省级慈善组织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程序、辽宁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
各地也根据实际落实慈善促进措施,支持慈善项目。沈阳市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对于依法登记成立满1年未满3年、重点为困难群体服务、体现扶弱济困、以慈善为唯一宗旨的全市性慈善组织,市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扶持资金。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出台,使《慈善法》贯彻落实更细化更具体。此外,我省还通过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了慈善组织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年度报告审查、抽查、审计切实加强慈善组织日常监管。我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平台数据对接,实时传送违规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一步加强对慈善组织的信用监管。
法制、政策护航,我省慈善事业发展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打开发展新局面。
激发热情 慈善力量日益壮大
只有激发全社会的慈善公益热情,才能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
发挥表彰奖励的引领带动作用,我省积极推荐“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今年9月5日,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上,盘锦市杜丽梅志愿服务爱心协会会长杜丽梅、沈阳必胜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员赵永久、辽宁省郭明义爱心团队、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表彰。(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