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实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

辽宁日报 2021年08月31日

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记者8月30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连市近日全面实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

结合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大连市将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准确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越高监管越严。风险等级为A、B级的企业,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风险等级为C级的企业,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风险等级为D级的企业,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每年12月底前,完成对企业风险等级调整工作以及新办企业的等级确定工作。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数据将及时录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系统。目前,大连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正有序推进,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完成量已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