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记者8月30日获悉,沈阳市聚焦分类装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六个环节,今年在全市九区5000多个居民小区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计划年底前,沈阳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收运量力争达到100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保持在35%以上。
沈阳市将建立健全居民小区家庭厨余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积极引导和推动居民投放家庭厨余垃圾。合理布局分类投放设施指导居民精准投放,通过破袋投放集中收运处理,分布收运处理模式,以及不破袋投放集中收运处理完善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统一规范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志,合理设置公共机构、企业、公共场所、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方面,沈阳市将统筹再生资源交投网点、厨余垃圾收集点、其他垃圾压缩站、环保屋的建设,发挥环保屋作用,保证智能设备完好率和运行率,完善点、站、屋分类收集能力。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提升单位厨余垃圾收运能力、完善家庭厨余垃圾运输能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保持末端处理能力稳定运行,推进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资源化终端处置。为推动源头减量,沈阳市还将倡导“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等。
为提升分类工作质量,沈阳市将开展多个专项行动。生活垃圾分类进物业行动,制定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生活垃圾分类事项纳入合同文本,对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的物业企业予以处罚。生活垃圾分类进高校行动,在42所高校的51个校区加强分类宣传,切实提升高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和参与率。此外,还将开展垃圾分类进公共机构、餐饮企业、大型商业中心等行动。同时,还将解决再生资源行业无证照经营、异地经营和占道经营等问题。
据悉,《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投放生活垃圾时,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此行为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此行为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