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我省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辽宁日报 2021年08月23日

本报讯 记者王笑梅报道 从今年8月起,我省开展新一轮选派干部工作,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万余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力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2018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从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直驻辽单位中选派2万余名干部到乡村工作,实现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全覆盖,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开展好这一工作,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提出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坚持和完善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合理调整选派范围,优化驻村力量,拓展工作内容,推动帮扶中心任务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新一轮选派干部工作,将向全省1790个脱贫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队员不少于2人;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创建美丽宜居村等乡村振兴任务重和党组织软弱涣散的4756个村选派第一书记。

与上一轮选派干部相比,新一轮选派干部加大了省市两级选派比例,适当减轻县级选派负担,同时把乡村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舞台,推动干部资源沉向基层。方案要求,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主要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同时,按照“科技干部配产业村、经济干部配经济薄弱村、政法干部配矛盾村、党政干部配软弱涣散村”的原则,精准选派干部,发挥选派力量最大效能。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主要包括,在建强村党组织上,重点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在推进强村富民上,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在提升治理水平上,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为民办事服务上,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和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