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举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辽宁日报 2021年08月17日

本报讯  记者李波报道  近日,铁岭市下发关于《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推出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强化扶贫资金管理、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五项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实施方案》明确,要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在5年过渡期内(2021年至2025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

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中,《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以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切实进行帮扶。

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扶贫资金管理和发挥商业保险作用等方面,《实施方案》也都结合基层实际做出了明确规定,以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