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海炎
写作与生活的关系,应是既热切又冷静,但无时无刻不需要“有我”。
生活要热切,要“物我合一”,才能感受世间冷暖和千姿百态,高尔基常为自己过于关注他人细节沦为旁观者而苦恼,此之谓“不能入”。
但热切生活就能成为好作者吗?医生、侦查员、老师都见的人多且善于观察,怎么没成为作家?盖因作者还要让“自我”从“物我合一“中分离出来,冷静品味自己的经验,把它们提炼加工成具有艺术感的素材。福楼拜热烈献身于写作,经常为寻找一个精确细微表达色彩的词而通宵达旦,弄得精疲力尽,精神空虚。此之谓“不能出”。
纪德总结了“经验与写作”的理想关系:“有感觉,这就足够了,我将感受埋在记忆中,恰恰为了时间一到就写出来。在激动的当时,在迷醉中是写不好的;要回到自己的房中,夜间写作;这样,周围的事物都处于黑暗中,由想象力使之重新活跃起来的形体,在黝黑的背景衬托下,就看得更加鲜明了。” 写《红与黑》的司汤达可谓正面典型,他情趣丰富,敢爱敢恨,又不汲汲于写作,几十年磨一剑,终成大器,这才是“能入能出”。
经过了“热”与“冷”的烹煮,作家经验还需要独特语言的传达,才能带给读者审美享受。这也是纳博科夫强调的,“作家不仅是讲故事的人,还应当是教育家和魔法师”。这“魔法”当然主要是指“语言魔法”。叶圣陶在1943年给沈从文《春灯集》写广告说:“作者被称为美妙的故事家。小说当然得有故事,可是作者以体验为骨干,以哲理为脉络,糅合了现实跟梦境,运用了独具风格的语言文字,才使他的故事成了美妙的故事。”阎连科也认为,中国作家里,把故事与语言的关系处理得最好的是沈从文,“鲁迅的小说,读来未免有语言的突兀,老舍未免有带着京腔京调那种皇城根味,张爱玲那种才华的冷漠尽在语言中表露和凸显……反倒是我们一直未顾及的沈从文,在语言上的自觉与平衡,达到了至高的境界与完美”。
沈从文写小说的魔法棒是什么呢?沈先生金针度人,“贴着人物写”,这被很多人誉为“小说学的精髓”。什么是“贴着人物写”?沈门高徒汪曾祺解释:“环境描写、作者的主观抒情、议论,都只能附着于人物,不能和人物游离……什么时候作者的心‘贴’不住人物,笔下就会浮、泛、飘、滑,花里胡哨,故弄玄虚,失去了诚意。而且,作者的叙述语言要和人物相协调。写农民,叙述语言要接近农民;写市民,叙述语言要近似市民。”以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契诃夫、莫泊桑、欧·亨利为例,欧·亨利主要靠“意外”故事取胜,故事大于人物;莫泊桑则在人物与故事之间取得了比较好的平衡,才有了《项链》《羊脂球》之类的杰作;而契诃夫似乎更牛,他故意打破故事与人物的平衡,“有着俄罗斯大地给他带来的,天然对人的爱的理解与情怀”。在我看来,沈从文的水平介于莫泊桑和契诃夫之间。
1980年,有人要把小说《边城》改编为电影,沈从文就对电影剧本进行了修改。其中一句“依然没有翠翠的靓影”,被他改为“依然没有翠翠的影子”。剧本里写天保大佬见了翠翠“有点神魂颠倒”,被沈从文批评“不伦不类”。还有,傩送说:“爹,你莫问了……我求你了,你莫问了。”沈从文改为“爹,你不要问了……我求你,我就是不要”。沈老这么改,有两个理由:一是,语言要符合山纯水朴的《边城》语境,不能用太油腻、太书卷气的语言;二是,好作品应该力避恶俗的“形容词和副词”。用批评家的话说,“作者应该提供更多线索让读者意会到某个角色想睡、易怒或悲伤,而不是光用一个字搞定而已”。频繁使用修饰性的“形容词和副词”等于在告诉读者该怎么想,类似剧透,也就破坏了小说的想象空间和叙事美感。翠翠的背影美不美,应该通过小说的情节氛围以及旁人反应去表现,而不是一个突兀的“靓”字,更不应用油腻的“神魂颠倒”。这就是沈从文的“语言魔法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