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吉相:党建引领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辽宁日报 2021年08月16日

本报记者 刘 乐

“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直接关系到审判作风、审判效率和法院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权益保障。我的工作就是服务保障审判执行业务。”作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吉相这样看待自己的工作。

自2017年负责党务工作以来,张吉相紧紧围绕“党建带群建、提素质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一方面建立健全抓党建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促进管党治党责任扎根到基层、落实到人头。另一方面围绕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找准抓好党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进党建审判工作双融合。

“不一则不专,不专则不能”,专业态度是做好党建工作的前提。张吉相时刻用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约束自己的言行,刻苦钻研学习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他还不断创新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方式,总结提炼党员教育特色做法,自主创新了党员管理积分制、“亮身份、践承诺”制度等,将市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推向全市前列,成为阜新地区机关党建当之无愧的“领头雁”。

在工作中,张吉相始终牢记为民宗旨,坚守为民情怀。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他转变思路,深入开展“党建+从政环境+营商环境”建设活动,不断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在脱贫攻坚战中,他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党建+法律+精准扶贫”模式,使帮扶村全部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他带领法院干警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

在同事眼中,张吉相身上总是带着一股永不服输的干劲儿和党员干部强烈的责任感,始终保持着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任劳任怨。

“只有自觉把党建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里、抓在手中,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张吉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