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全力争创全域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辽宁日报 2021年08月15日

本报讯 记者高刚报道 日前,从省精神文明办传来消息,在今年首次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中,盘锦市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在全省文明城区测评中,大洼区、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包揽全省前三名;在全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中,盘山县位列第三名。

盘锦是全省首批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地级市,曾连续九年荣登全省文明城市测评成绩榜首,连续两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广大群众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今年以来,盘锦市更是以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起点,“高位高点 高标高质”奋力争创全域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工作导向,盘锦市秉持“为民惠民靠民”创建理念,不断将创建重心从“面子”向“里子”拓展倾斜。从小处着眼、从细处着手,解民忧纾民愁暖民心,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比重达到75%以上。制定出台“党建引领、智慧治理”1+N系列方案,构建“一网管全域”的管理服务平台,社会治理持续加强和创新。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盘锦城市环境质量创造建市以来最好水平,“退养还湿”综合效应凸显,12项整治提升工程成效显著,城市环境更加生态宜居。

盘锦市还坚持在制度保障上下功夫,摸索出一套管长远、保常态、能落地的工作机制,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建立了重点工作提示制度,每月编发重点工作提示单,对下月重点工作项目进行提示;建立专业测评制度,委托市国调队定期进行专业测评通报情况;建立媒体曝光制度,开设专题专栏,每天跟踪报道,形成持续的舆论高压;建立责任链条闭合制度,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定期督查推进落实;建立提醒约谈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或连续整改不力的地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或约谈,逐项研究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将创城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实绩考核项目并设置较大比重,形成了责任管理的闭合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