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渐行渐近”

——专家就改革的必要性及基本原则进行解读
辽宁日报 2021年08月14日

本报记者 徐铁英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近日,我省就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广泛征求意见。如何看待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记者采访了省委党校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平健。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是时代发展所需

平健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发生重大变化,退休年龄总体偏低的问题十分突出,亟须调整完善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我国现行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上世纪50年代确定的,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一政策已有70年未作调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由新中国成立初的40岁左右提高到2019年的77.3岁,而我省2019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97岁,高于全国人均1.67岁,有必要根据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对退休年龄进行适当调整。

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看,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达到25.72%,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7.42%,均居全国第一位,我省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的背景下,维持现有法定退休年龄不变,工作的人会越来越少,不利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从劳动力结构变化看,全国和我省都出现了劳动年龄人口逐年下降、减幅扩大的趋势,部分地区和行业招工难的结构性问题越来越突出。

从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看,我国新增劳动力中50.9%的人接受过高等教育,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7年。作为教育大省,我省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国0.43年,劳动者开始工作的年龄相应不断推后。如果现行法定退休年龄不作调整,劳动者平均工作年限实质上是被缩短了,进而造成人力资源浪费,导致人力资本利用率降低。

如何理解小步调整、弹性实施?

平健认为,小步调整意味着改革不会“一步到位”,而是采取渐进的方式,每年延迟几个月或每几个月延迟1个月。改革前期,临近退休的人,只会延迟1个月或几个月,不会出现一下子晚退休几年的情况,对个人工作、生活的影响不会太大。对于年轻一些的劳动者,延迟的月数会逐渐递增,但距离退休的时间较长,是10年、20年后的事情,那时候的社会环境、生活水平和人们的健康状况、心理状态等都会发生很多变化,个人会有比较多的时间来调整和适应。

弹性实施,可以理解为延迟退休改革不搞“一刀切”,不是规定每个人必须达到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退休,而是会增加个人自主选择提前退休的弹性空间,这也是延迟退休改革很重要的一个特征。从实际情况看,工作岗位的工作强度不同,个人身体状况、家庭需求和价值追求不同,使得不同职业群体诉求各不相同,有的人希望多工作,有的人可能希望早退休。因此,在统一实施的基础上增加弹性因素,正是充分考虑了不同职业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选择提前退休的具体时间,充分体现了延迟退休改革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分类推进、统筹兼顾又意味着什么?

平健认为,分类推进是说改革不会“齐步走”。延迟退休改革将区分不同群体,采取适当的节奏,稳步推进,逐步到位。

统筹兼顾,通俗来说就是延迟退休改革不是“单兵突进”。退休年龄问题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与之相关的配套和保障政策措施非常多,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过去一些与退休年龄相关的政策,要随着延迟退休改革进行相应调整。延迟退休改革还需要协同推进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推出更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措施促进大龄劳动者就业创业;更大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帮助其再就业;加大对大龄失业人员的保障力度,开发适合大龄劳动者的岗位;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