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到位率达91%

辽宁日报 2021年08月12日

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营口市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权力运行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廉洁风险点,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单位和地区整改。2018年以来,营口市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到位146条,整改到位率达91%,问题整改落地有声。各单位依据纪检监察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议事规则125项。

营口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建议反馈整改常态跟踪机制,对下发的建议书实行台账管理,并通过列席民主生活会、电话督办、走访座谈等方式,全程跟踪督办建议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实时掌握被建议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同时,营口市纪委监委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营口市纪委监委还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将建议书抄送市委、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使其同步掌握分管领域的腐败苗头、廉政风险和问题隐患,进一步深化传导压力。

大石桥市纪委监委在查办市殡葬服务中心相关问题时,向市民政局等多家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通过开展整改跟踪问效,大石桥市纪委监委发现部分单位整改效果不明显,去年8月,大石桥市纪委监委又及时向大石桥市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提出9项具体整改意见,持续压实责任,推动殡葬行业彻底整顿。

为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口市纪委监委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对被建议党组织、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反馈落实情况问题,责令作出检查或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落实。从4月下旬开始,营口市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组以调阅文件、查看会议记录、个别谈话了解等方式,对55个单位和地区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营口市纪委监委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划分为五大类14项,形成了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针对问题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建议可操作、能落实、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