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

全面落实“哨点”作用和首诊负责制,强化感染防控工作落实
辽宁日报 2021年08月07日

本报讯 记者王敏娜报道 当前我国多个省份报告本土新增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8月6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我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和首诊负责制,并强化感染防控工作的落实。

在预检分诊方面,我省明确医疗机构要将新冠病毒风险排查表纳入预检分诊内容,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在铁路、民航、机场、港口等场所工作的风险人群实施重点排查。鼓励医疗机构在预约诊疗时,先开展网上预检分诊,减轻现场预检分诊压力。要在医疗机构入口和预检分诊点等显著位置张贴《感染风险排查》宣传海报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引导相关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

在落实首诊负责制的基础上,普通门诊出诊医师要全面开展对患者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可疑病例全部开展核酸检测。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登记、报告、转诊等措施,不得推诿。

在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上,我省强调医疗机构要注意防止人员聚集,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和预检分诊,优化诊疗流程,按时段安排好患者就诊时间,加强就医秩序管理。疫情期间合理确定住院床位使用比例,禁止加床收治患者。

严格患者住院管理,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务必落实“应检尽检”。非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并进行核酸检测,严禁陪护人员随意出入。要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进入医疗机构全部人员务必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杜绝医务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情况。

加强医疗垃圾的处理,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患者收治病区及各发热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做好贮存、运送、交接等全流程管理。要充分发挥院感质控中心或专业组织作用,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的质量控制,并建立医疗机构互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漏洞,持续完善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