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我省发展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情况指出

深化改革 科学评价 建立良好教育生态

辽宁日报 2021年08月05日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关林带领调研组,对我省发展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开展了调研。

调研组赴沈阳、抚顺、锦州、辽阳、铁岭、朝阳6市及4个县(市),深入16所中小学校、4个校外培训机构和两个实践教育基地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意见建议。调研组对各地发展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我省各级政府要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建立良好的教育生态。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效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不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为考核目标,不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工作水平,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队伍发展规划,统筹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加大对违规补课在职教师的查处力度。开展好课后育人活动,明确功能定位,探索建立课后服务教师队伍,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完善收费政策和弹性离校政策,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调研组指出,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素质教育体制机制。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完善教研体系,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校外培训监管,打击违规违法补课行为。改革招生考试办法,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完善招生录取模式,坚持以学定考。完善高考制度改革,形成普通高考、职教高考“多桥并架”人才培养新格局。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建立与素质教育一致的评价标准。

要凝聚社会家庭共识,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各种教育教学行为,合力减轻学生负担。推动提供更多优秀少年儿童文化产品,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建立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形成家校社协同机制,形成素质教育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