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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各社区(村)、单位要采取微信群、布告等方式,告知辖区居民每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采取自驾、步行、骑行的方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医疗机构、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等防控措施。
六、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切实加强组织动员,坚持“条块结合”原则,全力推进没有接种禁忌症的在辽适龄群众,及早就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七、加强宣传教育。要求群众在公共场所正确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自觉遵守“一米线”规定,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引导群众注意饮食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使用公勺公筷,生熟分开,煮熟煮透。
八、加强舆情导控。及时、全面、准确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控制、消除不实传言,引导群众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