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12月在沈阳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总结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发展蓝图,进一步优化净化政治生态,着力把省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坚强领导集体,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快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凝聚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为完成“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不懈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的报告;
2.审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20名。
代表名额分配,由省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代表由选举单位按照省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五、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特别是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准备、宣传思想、疫情防控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