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规划 同步建设 同步验收 同步交付

大连新建住宅小区“四同步”配建养老设施

辽宁日报 2021年08月03日

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记者8月2日获悉,近日出台的《大连市关于促进养老服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须严格按照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大连市在出台的相关意见中明确了21项措施,包括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增强养老服务动能、培育养老消费市场等内容。其中,在加大资金保障方面,大连市将逐步加大各级财政对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的投入,重点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市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5%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训等服务。为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场地,大连市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

同时,大连市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全面建立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加强县级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丰富人力资源供给,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提升城乡养老服务经办能力。建立养老服务培训体系,培养高水平研究型、应用型老年健康医学人才,落实和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奖补激励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投身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