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0年,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基本民生的保障力度;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地执行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批准2020年辽宁省财政决算。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强企业养老保险收支管理,落实基金当期收支缺口省市分担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积极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县以下财政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压力较大,要高度关注基层“三保”支出情况,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