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辽宁省2021年上半年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辽宁日报 2021年07月31日

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辽宁省2021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全面落实“三篇大文章”,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一起抓,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经济恢复取得较好成效,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省政府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成绩来之不易,省人大常委会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经济企稳回升基础不牢,主要指标增幅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投资增长较为乏力,重大项目仍然不多等。《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全省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下半年工作部署较为全面。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表示赞同,同意省人大财经委调研报告的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1.“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工作中,应当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下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2.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解决人才短缺问题。一是加强涉农县(市、区)的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抓好生产经营人才的培育,充分发挥农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包括推广机构的作用,积极参与到培训工作中。三是依法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支持引导资本、企业、人才下乡。四是省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做好乡村人才振兴的服务保障工作。五是适时出台我省贯彻执行《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条例,依法推动贯彻执行。六是积极争取国家各部门支持,加大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上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