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辽宁日报 2021年07月31日

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省政府认真按照年初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较好促进和保障了全省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总体看,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7%,从税收情况看,全省税收增速超过财政收入增速,税收增量占全省财政收入增量的比例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提升。但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全省财政收入增速低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基层财政运行困难加大,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任务艰巨,部分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等。省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同意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加大对基层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进一步强化预算收入统筹,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对基层“三保”等刚性支出的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年初预算安排的重点财政专项资金,要尽早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分配下达,规范使用,尽快发挥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振兴发展重大部署的支持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