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

辽宁日报 2021年07月30日

本报讯 作为辽宁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城市,盘锦全方位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施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明确了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的“六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制度,以及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医保“六统一”一站式结算、异地结算等新举措。

盘锦医保“六统一”,消除了城乡差别,看病不再区分“城里人”与“农村人”,农民就医更方便,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提高了农民就医层次,增加了定点医疗机构,让参保农民就医更方便。以前农民只能在县级医院看病才能报销,去市里大医院看病需要开具转院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十分麻烦,新的医保制度让农民不用转诊就能直接到大医院就医。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达到550余家,农民就医选择的范围扩大,参保患者可就近方便就医、选择性就医。

实行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之后,农民看病将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农民可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可以向较高标准看齐。新的医保制度实施后,门诊特慢病病种由原新农合的3种增加到12种,而且新实施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覆盖全部城乡居民参保人群。另外,农民在三级以上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5%至20%。盘山县太平镇张家村农民刘大姐在市中医院住院并做了手术,治好了多年的老毛病。她说:“在医院医保窗口直接报销了4000多元,比新农合报销少花2000多元。”

随着医保整合后参保人数增加,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原先新农合是县级统筹,基金支撑能力比较脆弱。“六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统筹层次提高了,基金规模壮大了,更有利于为城乡居民提供可持续的医疗保障。盘锦全面启动国家、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64家医疗机构可以供应中选药品,中选药品品种达到168种,中选价平均降幅达到53%以上,最高降幅达到93%以上。这些变化让患者用药减负的效果更为明显。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长足发展,促进了患者合理诊疗,初诊、小病就医需求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能满足。盘锦通过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线,拉开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引导居民到基层就医。另外,盘锦市中心医院与农村各个乡镇卫生院实现了数据交互,建立了影像、心电、检验、彩超四个远程会诊中心,提升了卫生院服务水平,降低了农民医疗费用,让农民能够看好病。

黄世盛 本报记者 刘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