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推行要件“容缺受理”、施行消防安全检查“承诺制”、执法施行“首错不罚”、热线全天候人工服务……记者7月28日获悉,《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服务经济发展创新举措》出台,25条新举措涉及窗口服务、许可办理、执法监督等方面,把握群众和企业需求,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便民利企的营商环境,其中多条举措为全省首创。
25条新举措提出推行要件“容缺受理”,对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呈报受理要件不全的,窗口可先行受理,在现场检查时一次性补齐、补全即可。消防安全检查采用告知承诺制与一般程序并行办理,申报单位通过窗口提交申报资料并作出相关承诺,可当场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证,消防救援机构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依法处理。值得一提的是,已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等场所,其内部商户可不需再次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还可以跨区办理。
如何提高执法水平是社会各界较为关注的问题,25条新举措提出实行“包容审慎”执法。对社会单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施行首错不罚;对企业自主发现隐患并主动整改的可以不予处罚;“九小”场所未经许可擅自投入使用,如该场所营业收入为申报人家庭支柱收入的,慎用对该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同时,将利用远程监控、电话抽查等方式,合理安排监督抽查计划,对综合评价好的社会单位降低检查频次,在检查发现隐患时,一次性、全面告知单位主要问题和具体整改措施。
此外,25条新举措还提出,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需要特殊关爱的群体主动登门服务;免费为弱势群体安装智能烟感;除执行特殊警情以外,夜间(23时至次日5时)进入居民区只亮警灯、不响警报;合理调整现场封闭时间和封闭范围,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