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行村庄清洁行动

着力实现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有机统一
辽宁日报 2021年07月28日

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全省村庄清洁行动现场会上获悉,我省将围绕“三清一改”,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全面推行村庄清洁行动。

近年来,随着乡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我省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得到了有效扭转,绝大多数村庄基本实现了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大为改观,部分地区还形成了不错的做法。但我省村庄环境整治还存在质量不高、全民发动不够、制度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我省提出,要在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这一全系统首要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力度,从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环境治理入手,持续深化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推动村庄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环境基础。

我省明确村庄清洁行动的目标,即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在垃圾治理上,我省提出,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在污水治理上,要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和粪污治理,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村容村貌提升上,基本解决农村通行不便、道路泥泞的问题,同时推进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工程,未来我省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梯次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依靠群众、动员群众、带动群众,并健全制度、常态推动,让乡村实现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的有机统一。